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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5月29日 星期五
叻
過去兩星期,我地好叻呀!
你為了我的肚腩可以在結婚前消失(最好永遠消失),
願意在每晚傾電話的尾聲時陪我做sit-up,
雖然每一次我都做得比你慢
但我相信我的姿態比你標準:)
Sit-up後,我和你更一起祈禱,
將我們當天的感受和需要一一向天父陳明,
我很享受這個一天最好的時光,
雖只是各自在同一時間祈禱,
卻令我感覺到一個人,兩個人,和三個同在的空間感。
我更加知道,
我們禱告,因為我們好渺小。
charles
1 則留言:
march27
2009年6月1日 上午9:08
我同意你的姿勢比我標準
但我認為我我姿勢比較有效~=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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